椰布丁丁丁丁丁♪

挖坟随便吧,随缘诈尸。

不吐不快

咸鱼许久都瓜众也就借此说上两句吧,不过也应该没有人会看到和在意我的看法就是了。

我想可能是我的思想太过于传统,洁癖太过于严重,太纠结于自己的的逻辑了吧,所以才会这样每天为他们究竟会因为什么而睡到一起纠结不已,而与此同时,满世界的却是些***和***。

我想之所以会这样接二连三的冒出来这种东西,大概就是因为有人看,有人喜欢看吧,我甚至只是看着预警都已经心惊胆战了,也就有些难以理解看完下来夸赞美味的人,只能说,我希望我能原地爆炸吧。

转是因为原撸主的标题,不吐不快而已,但是存在即合理,虽然我不认同其中的一些但我也不会非常偏激的去说什么,我转的时候就已经预料到了一切,但我还是转了,毕竟是真的不吐不快,而我本人的话,不看不黑不吹不捧,我只想当一个小透明,但不代表我什么都不想说,除了跟着太太瞎逼逼一句之外我也不会再做其他的,没精力没必要,我只是一个偶尔想搞事的小透明。

江潮:

如果所谓喜欢一个角色,是让他被逼婚,被强暴,被婚内强暴,我大概要估计,你是不是与角色有血海深仇。

如果所谓原著背景,只是意指没有AU,而让两人相对病态意淫,我估计芬奇大大是要对你传张:FUCK OFF,BITCH的小纸条。
如果文章所谓另辟蹊径,是主要角色被无故写死,还无故地正大光明,那我没什么好估计了,你愧对文章二字。
钱穆先生写过,吾国吾民,至少有温情敬意,推而广之,写文章,至少要对人物有温情敬意,无温情,无敬意,不叫写文章,纯属叫日文章,文章何其无辜。
钱钟书先生最出名的一则趣闻,是母鸡与鸡蛋。见鸡蛋而望识母鸡,是对文对人钦佩叹服;见鸡蛋而厌母鸡,是文人相照,文、人皆不足以为然。
看过毛姆,都该知道对毛姆的一句评价:读过《刀锋》,你便会知自己喜欢毛姆,爱者爱之,恨者恨之,但无论是爱是恨,都撼动不了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。我爱毛姆,也爱《刀锋》,这评价在作者是毛姆,作品是《刀锋》时,双手双脚赞同。
有人肯定会话我:狗拿耗子,多管闲事。我统一回复了:用舍由时,行藏在我,你奈我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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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我帮帮避重就轻的朋友摘个重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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